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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门的驱动装置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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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发布时间:2017-03-16[我要打印]
  

GB 4706.1-1998的该章由下列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住宅用垂直开启和关闭的车库门的电驱动装置的安全。其额定电压对于单相器具不超过250 V;对于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本部分也包含与电动车库门的运动有关的附加危险。

注1:在垂直方向开启和关闭的车库门的实例如图101所示。

注2:驱动装置可以随车库门一起提供。

注3:本部分也适用于与驱动装置一起使用的防夹保护装置。

注4:本部分不适用于与门自身的机械结构有关的危险。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到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产生的共同危险。

本部分一般未考虑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但考虑到儿童可能接近车库门。

注5:注意下述情况:

—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

注6:本部分不适用于

— 由一个以上家庭使用的车库门的驱动装置;

— 卷帘门窗、遮阳篷、百叶窗和类似设备的驱动装置QEC 60335-2-97);

— 用于商业和工业用途的驱动装置;

— 打算在特殊场所使用的驱动装置诸如存在腐蚀性或姗炸性的环境(粉尘、蒸汽或煤气)。